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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从高荣斋案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郝东升张国英边巍 基本案例:
2010年12月31日,因长期被实施家庭暴力,高荣斋在不能忍受的情况下打死了丈夫王占朝。高荣斋所在的平乡县南柴村235名村民在《请求书》签名并按下手印,从高荣斋案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郝东升张国英边巍 基本案例:
2010年12月31日,因长期被实施家庭暴力,高荣斋在不能忍受的情况下打死了丈夫王占朝。高荣斋所在的平乡县南柴村235名村民在《请求书》签名并按下手印,请求“对因家庭暴力而不堪忍受,以至于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伤害丈夫致死的高荣斋从轻处罪。”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2011年12月26日,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夫的被告人高荣斋公开宣判,以故意***罪从轻判处高荣斋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案例分析:
这种因被害人对被告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的故意***案,应与一般的故意***案区别对待。由于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经常对被告人实施家庭暴力,被告人在此情况下感觉无助绝望而产生***动机,情节较轻。同时其***的主观恶性小,对于一个长期受到虐待、合理诉求都无法实现的被告人来说,其主观恶性比一般的故意***案要小得多,而且被告人以暴制暴行为只针对被害人,不针对其他人,其社会危害性也较小。换句话说,施暴人比受虐***者具有更加深重的“不适应社会性”和“反社会性”。因此,对这类受虐杀夫案从轻处罚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认识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韩非子》有一句话“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信而行也。故事因于世,事信适于事”。这就是说,法律惩罚很轻,并不是因为司法者的仁慈;惩罚很重,也不是因为司法者的残暴,而是根据案件的情节和社会的形势决定的。所以治理犯罪要取决于社会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措施也要适应事物本质规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涵义是: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有宽有严,宽严适度;“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宽严相济,具体来说,对于严重威胁国家政权,社会治安秩序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主要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罪、***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应当坚决依法严惩。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轻缓犯罪、偶发犯罪及因为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一般犯罪,则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同时,立足社会实际需要,协调重罪与轻罪适用法律宽与严的平衡,对重罪不能严厉过度,对轻罪也不能宽大无边,应当宽严有度,形成良性互动。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并不是教条主义,而是根据案情的特点和社会形势来确定的,它不是一味地对犯罪进行宽容,也不是一味地进行严打,而是将宽与严有机地结合起来,其实质是对各种犯罪行为进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