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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速递快运快递运输管理操作运营流程 宅急送 正式配送合同P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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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速递快运快递运输管理操作运营流程 宅急送 正式配送合同P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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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编号:NLK/PD/C/2006/0248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货物配送合同
合同编号:NLK/PD/C/2006/0248
甲 方:D/C/2006/0248


当乙方配送造成单票次货损金额超过RMB2000元,甲方有权要求补发货物,此时补发货物不受最低起运重量的限制(不受最低收费标准限制),送达时限按合同执行。
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其托运的货物为双方约定的货物,不夹带任何约定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按双方达成的运费结算规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准确、清晰地向乙方提供当日需配送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乙方及时地安排配送;
货物包装符合双方约定的运输要求;
向乙方提供自己所需有关文件及报表的标准格式;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的结算规定向甲方收取运费;
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不符合双方规定的货物,例如外包装已污染、水湿、破损、变形、箱封不严实及包装箱内有异常响声等不符合运输要求和双方约定货物以外的国家禁运物品,(若甲方有特殊需要,须以传真双方确认);
乙方对甲方无出货签收单、或与出货签收单上所列不相符的货物可拒收;
由于甲方的责任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提货车辆提货不着而空驶等),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无理拒收的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妥善解决问题,如因此发生合理的额外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提供车况良好、车厢内无异味,车厢无明显破洞、无明显裂缝、无水湿、无污染物、无残留物等符合甲方及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详细要求见附件6《运输工具检查记录表》;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货物及时送达指定地点和指定收货人;
乙方应确保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限,不包括由于其它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运输时间的延误,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需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合同编号:NLK/PD/C/2006/0248


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配送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配送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将货物卸至收货人指定的地方(只限于出货单上指定地址的屋内)并协助开箱验货。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开辟7*24小时配送服务专线,负责相关事情的处理和查询,配送异常时,自接到甲方(含甲方的收货人)的查询电话后,乙方应尽快查实,回复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乙方每天上午10:00前须将列明货物前一日最新在途运行状态的“货物在途状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见附件5;
合同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配送标签,并自行负责配送货物的标签制作与粘贴;
遇下列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要求处理,若由此增加额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收货人原因,收货人或委托收货人无理拒收货物;
因收货人原因,承运司机等候45分钟以上仍不能卸货;
收货人或其委托收货人不能证明其身份或代理权;
因上述原因造成同一配送点需乙方进行二次配送(原地点重送)的,则二次配送的费用为25元/票次;如甲方要求改变配送地点,配送费用如无约定则双方另行协商;
因甲方(或甲方收货人)原因,要求配送货物在配送过程中停留,乙方自愿免费提供48小时以内的储存和保管,如由此造成的配送延误,乙方不承担时限延误的赔付责任;
乙方送货人须督促收货人在“出货(店铺订货)单”(见附件3)上填写收货人的真实姓名、收货日期和收货的具体时间,回单中上述签收内容缺一不可,否则,该单视同签收不完备;
货物送达收货人后,乙方应在次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到货信息(送达时间、货损情况等)完全、准确的录入到甲方提供的运费结算系统中,否则,甲方可按 5元/单*次 扣减乙方费用,每逾期24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每单*次赔偿增加10元/天。
乙方必须为承运甲方的所有货物(含产品、辅销品及其它)购买足额的货物运输保险;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的具体货物交接方式
出货前,货物外包装要完好;每票货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仓管方)制作南方李锦记 “出货(店铺订货)单”。
乙方在甲方工作日内每日安排车辆按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至甲方指定仓库提货,甲方负责装车;开始装车时间不得迟于上述约定时间后一小时(乙方原因除外),否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书面)迟装出货单的送达时限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
合同编号:NLK/PD/C/2006/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