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部分 ——税收法律知识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我国1994-1-1至2008-12-31) (我国从2009-1-1日执行)
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定义要点:——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二)税法的特点:--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增值税的特点
,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基本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购买者。
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一)分类目的与标准
: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进口货物
解析:“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解析:“加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