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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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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所需材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2016年6月
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
领事部

注意事项
1、<签证申请表>入国目的、电话号码、职业等一栏如有虚假内容,签证将被拒签,同时在一定时间内不予核发签证。
2、如递交伪造或虚假材料,除签证被拒之外还将长期被禁止入境韩国,同时有可能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3、住民登录誊本等在韩国签发的材料如未写明有效期,其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
4、根据审核工作所需(核实入境目的等),有可能酌情增减所需材料。
5、如有无法提交的材料,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或事由书代替。
6、签证所需材料应提交可以合理证明入境目的的材料,请勿提交不必要的材料。
7、如遇申请人需直接来馆接受面谈的情况,有可能限制代理申请,同时将要求对所递材料及入境目的予以说明。
8、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个人证明材料或照片等补充材料原件经受理(审核)后退还,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9、外国公民在韩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所持护照剩余有效期应该超过六个月以上。(例外情况)参考“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
目录




外交•公务(A-1, A-2)




外交(A-1)
临时采访(C-1)
短期访问
短期一般(C-3-1)
短期访问
共同
一般观光(C-3-9)
短期一般(C-3-1)
医疗观光(C-3-3)
短期商务(C-3-4)
短期商务(C-3-4)
同胞访问(C-3-8)
纯换乘(C-3-10)
短期就业(C-4)
采访、派驻、企业投资及随行家属
(D-5,D-7, D-8, F-3)
留学(D-2-1至D-2-8)
语言研修(D-4-1)
贸易经营(D-9)
求职(D-10)
访问居住(F-1)
访问居住(F -1)
居住(F -2)
在外同胞(F-4)
随行(F -3)
永住(F-5)
结婚移民(F -6)
访问就业
(H-2)
两次
签证
短期访问(A1~A3,C1~C4)
团体旅游(C-3-2)
一、“签证发给认定书”持有者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签证申请表(贴1张照片,记‘签证发给认定书’号码),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访问就业(H-2)签证还需另外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及亲笔填写的签证申请者确认书(健康状况确认书,参考附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办理公证处公证和外事办公室的认证
二、一般情况下的签证申请

单次签证

1. 外交·公务(A-1, A-2)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外交
(A-1)
- 持外交护照赴韩执行外交工作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中国外交部公文
※持外交护照赴韩执行外交工作(30天以内)的人员免签。
如常驻韩国,将依据两国间协定签发签证。
公务
(A-2)
- 持公务护照赴韩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2. 临时采访(C-1)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临时采访(C-1)
- 由中国的有关新闻、广播、杂志等媒体派遣,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等活动的人员
- 根据与中国媒体的合同,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人员
- 为在韩设立外国媒体分社而短期访韩的人员
1. 派遣(出差)证明
2. 在职证明或记者证(外媒报道证)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目录
3. 短期访问(C-3)
1)短期一般(C-3-1)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短期一般(C-3-1)
参加友谊赛、各种活动或会议
- 以参加各种活动或会议、文化艺术、宗教仪式、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而短期访问者
- 参加在韩国举行的友谊赛的人员中,只有获奖后才能得到奖金的参赛者
※获取超出停留费用的报酬者应申请短期就业(C-4)签证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一般研修
为在政府或企业学习技术、技能而
入境者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研修计划书或一般研修证明材料
3.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亲戚访问等
- 以看护病人、家属死亡、参加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