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一、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打算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一、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打算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熬炼学生独立工作力量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育学生运用所学根底理论、专业学问和根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讨论的力量;培育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仔细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二、学生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需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打算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打算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根本任务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展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进展中,准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状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仔细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批阅后,参与辩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辩论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需符合专业培育目标的要求,表达本专业根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学问有综合运用性质,详细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进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治理实践和科学讨论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重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打算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便改题。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依据专业培育目标的要求,跨专业(学科)进展选题。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有关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批准,由学生选定。学生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终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教师。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治理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把好质量关。2.各系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有较丰富阅历并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校外有关企事业及经营、治理部门具有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担当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7。3.各系应在学生进展毕业设计前,按学校要求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