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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财务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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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财务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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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工作职能
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税务申报表、核算报告、现金(转账)支票使用登记簿、人名别应收账款明细卡等要件要登记归档。
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名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发票由出纳保管。
会计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 不清,过于简略。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 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a)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公司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公司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b)从外公司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公司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公司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公章。
c)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公司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d)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e)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f)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c)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d)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 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关于电算化资料,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领导人负责监交。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a)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
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b)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
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c)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公司、个人核对清楚。
d)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
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