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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行政诉讼流程的几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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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行政诉讼流程的几点思考.doc

上传人:学习一点新的东西 2022/7/23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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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我国行政诉讼流程的几点思考
摘要:行政诉讼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国法治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对于我国行政诉讼流程的思考和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对于完善我国行本,并告知被告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状,具体来说,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限是立案之日起5日内,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第二,组成审判组织。审判组织包括行政审判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其中合议庭是行政审判的基本组织。第三,审查诉讼材料。法院在审查诉讼材料时应作阅卷笔录,在阅卷笔录中应当载明案由、双方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在第二部分开庭审理中,在审理形式上,一般应当公开审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者,则可不公开审理。在审理程序上,主要包括庭审准备、庭审,其中,庭审包括预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
二、起诉与第一审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诉讼程序在起诉阶段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要求原告必须有事实依据方面,对于原告的要求过高。法律规定,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是时候不仅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还需要说明事实依据。所谓事实依据,不仅包括案件事实(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还应当包括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很庞杂,尤其是在行政法律法规方面,即使是专业学****过的人去寻找与某一案情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破费周折,更不要说是没有学****过法律的普通大众了。
第二,原告在起诉是时候还应当保证所起诉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我国《行政诉讼法》对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规定,本身就存在一些不明朗的地方;此外,我国法院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选择管辖等多重法律规定。[2]对于相当多的行政相对人是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来说,这种条件确实显得有些苛刻。
(二)行政诉讼程序在第一审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一般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从立法本意上来讲,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发挥合议庭全体成员的集体智慧的力量,来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但从我国法院目前行政审判人力资源来看,许多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达不到一个合议庭人数,在组成合议庭时,一般由一名行政审判法官主持,另外的合议庭成员由刑事或者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组成,这从形式上具备了合议制的形式,实际上审判活动基本上是由一人完成,一些审判员和陪审员根本不了解案情,也不发表合议意见,成了纯粹的“合法”的摆设。“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极大的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使合议制度的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还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性。
三、对于改进我国行政诉讼流程的思考
行政诉讼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国法治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改进我国行政诉讼的流程,促使其发挥更强的作用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基于以上的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
第一,放宽对于原告在起诉时,必须向法院说明涉及诉讼请求具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以说是在受案法官的帮助下寻找适合的法律、法规。要深刻的认识到,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普及水平总体上还是处于比较低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