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教育工会章程
一、总则
,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梅雁水电公司总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二、基本任务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三、工会组织建设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委员7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 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