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16讲课件讲 义.doc

格式:doc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16讲课件讲 义.doc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16讲课件讲 义.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16讲课件讲义(环球职业教育在线)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班第16讲讲义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1-2
(四)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重点)

为了防止建设单位侵犯物业买受人的利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方便建设单位的参照与使用,2004年9月建设部发布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明确了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

注意:内容比较多,也是考试的重点,但也不用死记硬背,因为是选择题,只要加强对内容理解,很容易答对。

(1)物业的自然情况
说明物业的名称和坐落地址,物业的名称应当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名称为准。
明确物业类型,物业类型应当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用途划分,如住宅小区、工业小区、商住楼、商厦、写字楼、综合楼等。
物业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数字为准。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界限,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说明东、南、西、北的接壤区域或地理坐标。
(2)物业权属情况
建设单位应在业主临时公约中对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区分单幢建筑内容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容分别列明。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绿地、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些建筑物或建筑部位,开发建设单位并不出售,而是留作出租或自用,这部分物业所有权可以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为将这部分物业与业主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明确界定区分,避免日后产生权属争议,应要求建设单位对自己享有的物业产权,也在业主临时公约中明示,例如临街商铺留作自行经营或出租等。建设单位在行使保留部位和设施设备所有权时,不得影响和危害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1)遵守相邻权规定

物业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不动产所有权范畴,与动产所有权比较,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与相临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权益关系密切。例如业主在家里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就会给邻里的安全造成危害,业主将物品存放在公用通道,就会给邻里的通行造成妨碍等。因此,法律要求不动产所有权人尊重相邻权,不得因自身行使所有权而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妨碍或损害。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权原则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业主临时公约应对以下事项作出约定:①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政界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