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
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熟悉《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
子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
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与本专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八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农作物品种选育、生产推广、质量管理、品种管理、市场管理等工作的农业
技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
或主要完成人。
2. 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前5 名起草人),
省级地方标准(前 3 名起草人)、企业标准(第 1 起草人)。
可编辑可修改
3.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
度计划、技术规范 2 项以上(以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育成 1 个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引进 2 个以上优质、高产
新品种并获得示范推广(附引进、试验示范总结等资料)。
5.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 1 种以上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或生产试验;或 2 种以上
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附年度区域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
6.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主推品种的生产,或主推品种基础种子的扩繁。
7.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种子南繁南鉴、市级以上种子质量监督检查或种子质量检
测、应用推广 2 项以上种子检测技术,或对 1 项以上的检测技术进行改进。
8. 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应用推广 2 项以上的种子生产技术,或对 1 项以上的生产技术进
行改进。
(二)从事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技
术人员,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 (厅)级项目的
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 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前 5 名
起草人),省级地方标准(前 3 名起草人)、企业标准(第 1 起草人)。
3.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
年度计划、技术规范 2 项以上(以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
料)。
4. 本地区(县以上)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
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5.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报、参加研
究制定和推广 1 种以上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 1 种以上作物无农药残留
的病虫草害防治配套技术或 1 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6. 主持当地植物检疫工作,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
监测,或主持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
作。
7.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应用推广 2 种以上防治新技术,或对病虫测报技术或
工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