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z.
市科技方案工程〔课题〕经费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市科技方案工程(课题)〔以下简称"工程〔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财政部、视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七〕负责有关财务文件的归档保存。
第三章经费的支出围
第九条 工程〔课题〕经费的支出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展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单位应当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对使用市财政性科技经费购置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优先使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开放资源,通过协作共用的式解决。如确需购置,须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评议结论〕报市科委审定。
-
. z.
〔二〕材料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承担单位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展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等费用。委托测试化验加工需签订合同或协议等。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差旅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工程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和市有关规定,格控制会议的规模、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格执行及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
. z.
〔九〕劳务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工程〔课题〕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咨询费:是指在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工程〔课题〕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原则上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咨询费的开支原则上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办公消耗〔包括办公用品、水、电、气、暖等〕,档案管理,经费审计,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局部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局部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局部按照2%的比例核定;
-
. z.
超过1000万元的局部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承担单位应按照财务制度允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本钱,在规定的预算围列支。
〔十二〕其他费用:是指工程〔课题〕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
第十条方案管理费:是指市科委、主持单位和受托机构为组织工程〔课题〕、开展工程〔课题〕论证、预算评审、招投标、监视检查及绩效考评等管理性工作所需的费用,方案管理费由市科委报市财政局核定。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要求
1. 工程〔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应当格遵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原则。
2. 工程〔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