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湖区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着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教育强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好班子”活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争先创优,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进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学校综合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考核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促进学校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动龙湖教育事业在普及的基础上实现动态、优质发展,办好龙湖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四)坚持客观公正、精细严肃的原则;(五)坚持民主公开、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六)坚持动态发展,注重校际均衡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校。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学校和领导班子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情况和工作实绩,其具体考核内容见各考核细则和方案。
(二)考核方法
采取校长和学校自评与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领导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全面考核校长和学校工作并量化评分,评出等次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袁海鹰同志担任,副局长林焕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六、考核时间和要求
(一)考核工作分两学期,第一学期主要考核校长(含正副职),见《龙湖区学校校长绩效考评细则》,考评总分为100分,占学校绩效考核的30%;第二学期主要考核学校,分别见《龙湖区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龙湖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和《龙湖区小学教育质量评估方案》,考评总分为100分,占学校绩效考核的70%。
(二)绩效考核工作要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七、考核的程序
(一)述职报告
第一学期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校长(正、副职)的述职报告。学校校长(正、副职)要全面总结一年(自然年)来个人在思想政治建设、学校管理、办学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述职报告。
第二学期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学校的总结报告。学校校长要全面总结一学年工作情况,着重为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进步。
(二)民主测评
1、个别谈话。由考核组随机抽部分教师谈话,人数不少总数四分之一。
2、根据校长述职情况和学校的总结报告,由区教育局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填写各类《民主测评表》,对校长和学校进行民主测评(第一学期《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民主测评表》,第二学期《龙湖区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三)校长绩效目标和学校目标管理考评
由区教育局考核小组分别根据《龙湖区中小学校校长绩效考评细则》、《龙湖区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方案》、《龙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