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家好, 欢迎参加本次《所得税有关政策及申报操作系统》的学习。
中成海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第一章汇算清缴的基本规定
第二章汇算清缴重点政策
学习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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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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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算清缴的涵义和范围
汇算清缴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或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也不论企业是核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外资税法》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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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算清缴的时间和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企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需要延期申报: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 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合并企业申报:总机构应在每年5月31前索取汇总纳税证明,6月3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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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
企业应首先按照《办法》的规定,自行调整、计算本纳税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自核本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税款并缴纳应补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后,下发汇缴事项通知书,办理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宜,并进行资料汇总、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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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的要求
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主表、关联关系申报表一式三份,在系统中打印,同时生成电子申报文件(如包含分支机构还需打印分支机构申报表)
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报送前应确认的资料
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
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情况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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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率的有关规定
深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率为0%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联系的,按10%
三、汇算清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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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中间开业,或由于关、停、并、转等原因,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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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权责发生制)
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计算依据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其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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