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桂阳县林业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林业局效能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10]17号)、《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机关效能发[2010]1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郴办字[2010]44号)和《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桂阳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办字[2010]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为目标,以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建设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为推动桂阳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桂阳县林业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局长雷渊路任组长,其他现任实职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工作,局纪检监察、林政负责日常工作。
三、规范内容
(一)职权法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林业局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理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进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社会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建立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将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计算机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建立内部公开制度。
(三)绩效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并明确绩评估结果的运用。
(四)查究问责。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积极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促进政府工作提速提效。
(五)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外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测评机制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8日)。召开各股室负责人全面部署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
(二)工作落实阶段(2010年10月8月—10月30日)。各股室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10月15日底将起草的制度交林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交由局务会集体审议并汇编成册。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制度汇编送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0年11月)。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县直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法制办在对县直机关各单位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进行审查把关。2010年11月30日前,县直机关各单位将合法性审查后的制度汇编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时限和任务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借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的经验,结合林业自身特点,突出制定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管用的规范权力制度体系,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一部分
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
权力行使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
桂阳县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法律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办
科室
备注
1
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四条
网络
社会公开
长期
林政法规股
2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