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技术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安全、优质、高效 地完成***大桥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建设全过程技术管理的制度化、规 范 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设安全,为实现项目建 设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三条参建单位各级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设计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管理,应制订完善实用的技术管理办法及程序,并做好技术标准管理、 技术接口管理、设计技术管理、施工技术管理、科研管理、技术创新管理等工 作,以确保设计成果、施工技术、工程产品品质及咨询成果达到国际水准。参 建单位各级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所管项目(专业)技术内容,熟悉本 项目建设的通用和专用技术原则、标准和要求,掌握主要技术参数、技术接口、 技术重(难)点、技术检测手段;严格执行管理局制定的技术审查、技术交底、 技术专题研究等技术管理制度、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 管理局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技术管理的职责,按合同及管理办 法,负责组织技术审查、技术协调,组织技术问题专题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技 术问题。
第十五条管理局与各参建单位的技术管理主要通过各项审查制度、报批 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落实。
第四章 审查制度
第十六条***大桥主体工程建设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审查与审批 划
分为施工监理(咨询)级、管理局主办部门级、管理局主管技术领导(总工 程师)级。对于关键性、成果性技术文件及重大技术方案,需接受三地政府审 查。施工监理(咨询)级的审批要在管理局授权的合同变更金额审批权限内。 管理局主办部门级的审批,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并由管理局分管领导签发审 批函。需要时,管理局技术委员会适时介入以辅助主管技术领导(总工程师) 决策
第十七条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主要技术审查内容、程序、审批权限 见下表:
序
号
审查内容
技术审查程序
审批部门
备注
1
技术标准
和技术要
求审查
主体设计单位-主体咨询单 位-管理局总工办及各技术 部门一总工程师
行业主管 部门
2
初步设计
文件审查
分项设计单位-主体设计单 位-咨询人-管理局总工办
(或交通工程部)及各相关 部门-总工程师
行业主管 部门
3
招标设计
文件审查
设计人-咨询人-管理局总工 办(或交通工程部)、计划合 同部及相关各部门
总工程师
4
施工图审 查
设计人-总体设计单位会签 接口-咨询联合体-管理局总 工办及各技术部门-技术委 员会或总工程师
行业主管 部门
需施工单位、施工 监理会审
5
重大设计
方案审查
设计人-咨询人-管理局各技 术相关部门、归口总工办(或 交通工程部)统一协调、主 持
总工程师
包括涉及全线工 法、关键性设计施 工技术、重大工程 风险,以及工程规 模投资变化大于 一般变更范围等 情况(对于工程变 更的定义及分类, 详见《***大桥 主体工程建设项 目变更管理办 法》)
6
一般设计
技术方案
审查
设计人-咨询人-管理局各技 术相关部门
管理局分 管领导
7
重大施工 技术方案 审查
施工承包冏-施工监理-设 计、咨询单位-管理局各相关 技术部门、归口工程管理部
(或交通工程部)统一协调、 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