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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校门外摔伤,责任谁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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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校门外摔伤,责任谁负?.doc

上传人:林之孝 2022/7/29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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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校门外摔伤,责任谁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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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儿童校门外摔伤,责任谁负?
杨学友 王春还未满6周岁,他的父母便将他送到市郊一所小学开设的学前幼儿班学****与王春一起上学前幼儿班的还有同村的另外2名儿童小玉、小丹。
这3个儿童的家长经与常年做拉脚生意的张广庆协商,每家每月儿童校门外摔伤,责任谁负?
杨学友 王春还未满6周岁,他的父母便将他送到市郊一所小学开设的学前幼儿班学****与王春一起上学前幼儿班的还有同村的另外2名儿童小玉、小丹。
这3个儿童的家长经与常年做拉脚生意的张广庆协商,每家每月付给张广庆300元,由其每天按时接送3个儿童上下学,并明确约定:每天早上,张广庆将孩子接去上学时要按时到各家,下学时按时将孩子从学校接回来也要送到各自家中。
想到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收了钱的张广庆很是尽职尽责,每天都准时接送3个孩子,路上同样是小心谨慎,几个月下来,孩子们及家长都十分满意。
然而,一天下午,因张广庆一次偶然的迟到,却引发了意想不到的事故。
那天下午,张广庆遇到一份拉脚活儿,等他干完活赶到学校,已经晚了十几分钟。见王春与小丹正等在学校门口张望,张广庆急忙接过孩子们的书包放在车上,而小玉却跑到马路对过的一家小食品店买零食去了。
见小玉迟迟不回来,张广庆丢下车与两个孩子,去食品店找小玉。
就在这空当里,校门外停车场上有许多小朋友在踢球,突然球被踢到王春眼前,早已闲得不耐烦的王春也跟着玩起来。刚玩不一会儿,王春在追球时,不小心与球一起跌入停车场路边的沟中。
好在水沟里有一点儿水,土质松软,王春摔倒后没啥感觉,一个小伙伴拉他一把就从沟里上来了。可一走路,王春才感觉左脚疼痛得很。
赶回来的张广庆见状,急忙将王春送往附近医院,被确诊为“左脚骨折”,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约8600余元。
王春的父母想:孩子是在学校的停车场旁水沟跌伤的,而水沟是学校修建停车场时挖的,学校应当有一定的责任;孩子是交给张广庆负责接送的,出了事他肯定也有责任。
可当他们找到张广庆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时,张广庆认为,王春踢球摔伤是他自己太贪玩的原因,与自己没有关系。王春的父母找学校,学校的回答是:学生放学一出校门,学校就没有任何责任了,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多少年来学校都是坚持这个原则。
无奈之下,王春的父母将学校和张广庆告上法庭,要求其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庭审理中,张广庆强调自己是为了找小玉才耽误了一会时间,而王春摔伤是他自己贪玩、注意不够所致,与自己并无关系。学校则认为,校门外的停车场是用于停车的,早就设立告示牌,禁止学生在此活动。并且,学校还通过班主任向所有学生作过很多次警告,王春等学生在停车场玩,是违反学校纪律的表现,学校对违反纪律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尽管如此,法庭经在调解中说明法律规定,最终他们达成如下协议:学校与张广庆各自承担王春的损害赔偿40%,其余20%由王春父母自行承担。

说法:
该调解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学校、张广庆存在过错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张广庆与王春父母之间所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王春的父母以口头合同形式将接送王春的责任委托给张广庆,张广庆收取合同费用。依据双方口头委托合同约定,张广庆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