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交通路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交通路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
为深化实行《行政惩罚法》、《行政许可法》,我局主管领导和路政大队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新的高度。
交通路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实行《行政惩罚法》、《行政许可法》,交通局领导对路政大队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导,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动身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比照检查,对基本状况进行了仔细的自查总结,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路政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阅历,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问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识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驾驭各种技能。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惩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惩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具体的询问,使惩罚确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惩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殊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确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起案件必需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精确执法。截止5月4日,路政队马路巡查共25次,发放宣扬材料446份、修复和完善平安警示标记4处8块(根)、清理积累物3立方米、责令停止违章建筑5起、拆除违章建筑1起30平方米、路政审批6起、查处路政案件2起,收取路产费共计13788元。到目前为止,全队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托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托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全部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思孟证字[]第04501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根据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刚好,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路政人员不到位,路政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我大队共有路政管理员5人,实际到位2人,其中1人是兼职人员,由于人员不到位马路巡查和查处路政案件时有肯定的困难。
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