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起 诉 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张某一,女,195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111号999。公民身份号码:88888888888。电话:666666666,系被害人长女。
原告:张某二,男,起 诉 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张某一,女,195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111号999。公民身份号码:88888888888。电话:666666666,系被害人长女。
原告:张某二,男,1963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111号999。公民身份号码:88888888888。电话:666666666,系被害人长子。
原告:张某三,男,196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111号999。公民身份号码:88888888888。电话:666666666,系被害人次子。
被告:李某某,女,1980年 1月 19日出生,汉族,住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111号999。公民身份号码:88888888888。电话:666666666。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XXXXX元(赔偿明细见附件,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
事实和理由
XXX年X月X日XX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自卸汽车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XX路段由西往东横过路面倒车,适遇被害人张某某在路边行走,致使三轮自卸汽车尾部右侧碰撞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受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在出事路段倒车时,没有察明车后情况,没有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过错,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为三原告父亲,因本次交通事故三原告遭受丧父之痛,且因此花费大额费用,为了维护原告自身利益,现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