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8   配筋砌体工程
一般规定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6章的规定。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8   配筋砌体工程
一般规定
  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6章的规定。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
  配筋砌块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和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
主控项目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或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抽检方法
1
柱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柱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3
柱垂直度
每层
10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5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芯柱混凝土应在装配式楼盖处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
抽验方法:观察检查,辅于钢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