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2017年邹城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
通知
各镇教办、街道教育科,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夯实教师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前在全市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一线教师。
二、比赛办法
按照济宁市“人人大练基本功,层层进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要求,采取层层比赛、逐级推荐、统一评定的办法。2017年2—3月镇街、市直学校进行比赛,4—5月进行市级比赛。
三、比赛内容
1、教学基本理论:主要指课程改革基本理论,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其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
2、教学基本素养:主要指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板书板图能力、实验操作技能等。
3、教学实施能力:主要指根据学科核心素养,运用教学设计的基本原理,在正确解读教材、分析教学对象的基础上,确定教学目标,构思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等。
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教育教学理论考试(20%)、专业技能测试(30%)、说课答辩(50%)等形式进行比赛。
各学科比赛的具体标准、内容、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学科另行通知。
四、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近三年没有受到处分;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教研和创新意识,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参加邹城市级比赛的,必须是镇街、市直学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须公示,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4、截止到2017年3月底,实际任教3年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推荐上报济宁市级的参评教师必须符合济宁市要求。
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各部、各学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串比赛全过程。
五、报名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参评教师的推荐表(加盖公章、纸质2份、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的电子稿1份)、申报表(加盖公章、纸质1份)、身份证原件(市教研室不留,报审验后当即返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报教研室办公室203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受理。
六、比赛表彰
各学科的获奖比例,原则上为本学科参评总人数的80%(四舍五入),根据参评教师的总成绩,评出市级教学基本功一、二等奖(各占50%),比赛结果经评审领导小组全部终审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市教育局统一行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七、领导小组
邹城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成立市级评审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监督比赛全过程。
组长:邢瑞舒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孟令东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申万君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主任
成员:李慎祥仲宇尧宋桂红苗兴旺闫敬臣
韩宗宝韩强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比赛标准,严守比赛程序,严明比赛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比赛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