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有关问题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5〕316号
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环境,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8〕7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的,以增强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我市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监管指导、专业评定、评用结合、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费率、统一报告、规范管理”的要求,依法有序地开展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建立小企业信用评价、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使用和失信惩戒的信用评级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3000家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力争培育一批金融机构认可的小企业优质信贷客户群;建立小企业信用评级报告使用制度和信用信息发布、查询服务平台,完善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委,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环保、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管、住房保障房管、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统计、国税、地税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下设信用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评协调办),由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全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管理工作。
(二)建立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由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负责,组织有关评级机构研究制定《武汉地区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试行),通过科学设置并不断完善相关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小企业信用评级的针对性、客观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三)建立第三方信用评级制度。通过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开展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凡通过行业准入许可、资质考核,并纳入备案管理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参加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获准参加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武汉地区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试行)规定,建立严格的评级作业质量控制制度,保障评级结果客观公正。
(四)建立专家委员会评审制度。以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为主,聘请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审贷风险控制专家、大专院校学者、教授以及相关法律顾问成立武汉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复议审定企业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