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抵御防范打击暴恐音视频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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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恐音视频:
指“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1、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三股势力是什么?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所谓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如拉登就是恐怖主义组织头目)、民族分裂势力(如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组织)、宗教极端势力(如乌兹别克斯坦的伊斯兰运动组织)
明确三股势力!!!
暴恐音视频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非法传播,
已成为暴力恐怖犯罪的最重要诱因。
暴恐音视频的危害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卡斯木•甫拉提等三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
2013年1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多次听取他人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宣讲,后经他人介绍加入暴力恐怖组织,负责培养人员。
2013年4月,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在新疆和硕县向被告人依布拉因•吐尔逊、伊玛木•卡斯木等人多次宣扬“圣战”思想。
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伊玛木•卡斯木在和硕县向被告人依布拉因•吐尔逊等人宣扬“圣战”思想。
2013年4月至6月,被告人依玛木•卡斯木、依布拉因•吐尔逊等人为进行“圣战”,购买训练器械、书籍,单独或共同进行体能技能训练。
2013年7月19日,被告人依布拉因•吐尔逊在用手机QQ聊天软件与他人聊天时宣扬“圣战”思想,并将恐怖分子照片发送给他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加入恐怖组织后,通过宣扬“圣战”思想,发展、培养恐怖组织成员,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告人伊玛木•卡斯木、依布拉因•吐尔逊接受他人的“圣战”宣传,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并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体能、技能训练,其行为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卡斯木•甫拉提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对被告人依玛木•卡斯木、依布拉因•吐尔逊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例二:
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指的是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左右,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一起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落网。此案共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
2014年9月12日,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31日,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1]
2014年9月,9名疑涉昆明火车站“3·1”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在印尼被印尼警方发现,其中4人日前在苏拉威西被警方围捕,3人逃进森林,另2人趁乱逃入马来西亚。2015年7月,印尼法院对其中三名来自中国新疆的维吾尔族进行审判。
案例三:
5·28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
2014年5月28日21时许,山东省招远市一“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命案。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四分钟内到达案发现场,将张某等六人抓获到案。经初步审查,张某等六人对殴打吴某致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事发当天,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就餐,向吴某要电话被对方拒绝。后张某等六人将吴某殴打致死。[1]
2014年10月11日上午9时,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烟台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张帆、张立冬等2人被判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有期徒刑10年,张巧联有期徒刑7年。
2014年11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等涉邪教杀人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上诉,维持原判;对维持张帆、张立冬死刑判决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
2015年2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