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环境品质。结合建筑行业特点,我局采取分组包片的工作方式,将扬尘治理责任明确到组,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大我县建筑领域扬尘治理工作,积极盖工作.
(三),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可使用车辆冲洗装置,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洗车平台要有完善的排水沟,建有沉淀池,泥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四),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XX县区内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不能实现时,采用封闭式砂浆搅拌站;现场堆放的砂石和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或进行覆盖,进行降尘处理;施工现场建有封闭式垃圾站及垃圾管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并悬挂负责标识牌;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密封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
废弃物;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五),达到行驶过程中不会滴撒漏、造成扬尘污染等要求;施工单位须委托符合车辆运输要求的运输单位承运建筑渣土,车辆密闭装置未完全密闭覆盖到位的,不得出工地;建筑施工工地应严格执行渣土车辆出入登记制度,认真核查每辆出入工地的渣土车辆覆盖及冲洗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司机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保险额、车辆干净程度、蓬布遮盖情况等)。
(六)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标准。装饰面层拆除应采取分层拆除法,先拆除附着物,再剥除粉刷层;拆除工程应采取湿式作业法,配备洒水设备,边拆边洒,降低扬尘危害.
(七)装饰工程防尘措施标准。装饰用饰面砖、木材等加工应在室内或加工车间进行,并有扬尘措施。设置封闭的木工车间,落实责任制,指定木工班长为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用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切割石材应喷水,防止粉尘飞扬;凿、切作业要洒水防尘,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小型钻孔机具应设置防尘置等。
(八)土方工程扬尘治理标准。工程开挖土方应按施工方案规划堆放并覆盖,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土方作业;不需要的渣土、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期堆放;土方开挖过程中可采用固定式雾炮机、移动式雾炮机、自动喷淋、洒水车等进行降尘处理,防止粉尘飞扬;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宜小于1。5米;没有进行硬化的其他场地,必须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不得有裸露土体,已开挖的基坑边坡土体应采取用喷浆或使用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遮阳网进行覆盖,不需要利用的场地应采用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网或者遮阳网进行覆盖,或采用灌木草皮等进行绿化。
(九),确保不产生扬尘;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施工设备机械在施工完毕后应清洗干净;其他部分参照建筑工地执行.
五、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