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查收规范
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查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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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查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相关大跨越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查收可参照《送电线路施工及查收规范》(GBJ233
二、迈步:30毫米;
三、两杆高低差:20毫米;
四、根开:±30毫米。
一、横担端部上下歪斜:20毫米;
二、磺担端部左右扭斜:20毫米。
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缝隙;
二、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
单螺母不应少于2扣;
双螺母可平扣。
三、必须加垫圈者,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一、立体构造:
1、水平方向者由内向外;
2、垂直方向者由下向上。
二、平面构造:
1、顺线路方向者: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
2、横线路方向者: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
3、垂直方向者:由下向上。
一、垂直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毫米;
二、水平安装时,顶端应向上翘起5~10度,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毫米;
三、全瓷式瓷横担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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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线路与35千伏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之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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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拉线安装
一、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宜小于45度,当受地形限制时,不应小于30度;
二、终端杆的拉线及耐胀杆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三、拉线穿过公路时,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米;
四、采用绑扎固定的拉线安装时:
;
,绑扎应齐整紧密,缠绕长度为:五股及以下
者,下缠150毫米,花缠250毫米,上缠
缠绕长度最小值表
毫米。
,缠绕应紧密,缠绕长度:三股线不应小于8
0毫米,五股线不应小于150毫米。
五、采用V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的拉线安装时:
;
,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的凸肚应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得损害导线;
,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有可靠固定。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不宜超过400毫米;
,其尾线端的方向作统一规定;
,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