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资料管理细则
一般规定
为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验收,特制定本细则。
资料管理部门包括公司的总工程师室、工程部、投标部和项目部的资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的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施工设计文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备案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
2. 管理细则
工程设计文件
中标前的工程设计文件由投标办管理,中标后的工程设计文件由工程部管理,招、投标文件由经营部管理并复印发放至工程部、项目部。
当工程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项目部共同施工时,工程设计文件由工程部管理(包括设计文件复印、编号、登记、发放)。
当工程由一个项目部施工时,工程设计文件由项目部管理(包括设计文件的复印、编号、登记、发放),并发放至工程部、经营部及总工程师室。
所有的工程设计文件均用“施工用图收发登记表”登记发放。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未在“施工用图收发登记表”内登记的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图纸的蓝图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工程完工后,除归入竣工资料的施工技术文件外,其余文件均由发出部门收回并提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工程设计文件变更标识管理
图纸持有人接到变更或洽商记录后,在原设计图上作变更标识,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凡有设计单位专用章标识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和签证手续齐全的洽商记录原件均属受控图纸和受控文件。
为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完成,所有变更项目部均须送一份原件存工程部。
施工设计文件
投标文件由投标部负责管理。
当工程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项目部共同施工时,由工程部组织参与施工的项目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共同编制施工设计文件,并由工程部负责施工设计文件的管理(包括复印、编号、登记、发放)。
当工程由一个项目部施工时,由项目部负责施工设计文件的管理(包括施工设计文件的复印、编号、登记、发放)。
由一个项目部单独施工时,项目部编制好施工设计文件后,及时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审核后,转交总工室进行审核和审批,然后由工程部交给项目部进行复印、编号、登记、发放、实施等。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项目部施工时,以上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完成。
所有的施工设计文件均用“施工用图收发登记表”登记发放。
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工程材料文件资料及有关声像图片等。
工程部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竣工资料整理,负责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和竣工图。
项目部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审查本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实测实量、外观、资料的自评资料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绘制竣工图,并负责检查其竣工图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并确保满足工程竣工结算要求,任何改动必须有正式的依据文件。绘制原则为: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项目部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竣工图使用;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内容,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使用;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并将原设计图附上。除按照合同要求的图纸份数绘制,另需保证公司存档(1份)及工程竣工结算(2份)的图纸需要。
各有关人员及时填写工程竣工资料。资料员及时收集各有关资料,并对各种资料文件进行整理、组卷,保证工程完工后45天内,提交竣工资料给建设单位,申请验收。
,项目部及时提交有关结算方面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给经营部,并请相关计经人员审查后签收。
工程施工过程中声像资料由项目部负责工地现场情况的照片拍摄,录像拍摄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工程部负责定时检查声像资料是否齐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将底片与竣工资料一起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归档。
需提交声像资料的工程的归档范围包括:
工程奠基典礼现场及会议的有关照片和录像、录音带。
开工前原地形地貌照片。
基础施工现场照片。
桥梁结构合笼情况照片。
重要结构、设备部位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情况。
工程竣工后的地形地貌及有特色的建筑物外型。
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形成的声像资料。
必须提交声像材料归档工程项目范围:
跨江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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