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个人总结
第1篇:专业资格认定总结
性格方面:本人乐观开朗,做事认真细心,适应能力强;工作勤奋,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反思能力。很符合一个经营管理工作者的基本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符合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申请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一式五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工作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土研究生应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5)免冠大(小)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一张。
(6)《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信息表》一份。
第四节 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材料、缴纳考核认定费。
二、单位考核
由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员、分管领导、人事干部组成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本单位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考核评论议结果填人《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同意票超过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人数二分之一的为通过。
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审核、发证工作,按下列归口部门负责向人事职改部门申领:凡人事档案挂靠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属民营科技企业的,由县以上政府科技部门负责审核;属工商联会员企的业,由各级工商联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其他私营企业的,则由县以上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
三、审批发证
经考核评议,同意票超过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人数二分之一的专业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将《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一张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黑白相片和单位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上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后,颁发广东
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按照《广东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定程序打印),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节 注意事项
1.经考核未获认定资格的人员,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再考核认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3篇: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附件一: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档案关系未调入我市,但已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含统配生、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非脱产“五大”毕业生、党校学历毕业生),符合初次认定条件的,由个人申请,经单位考核小组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报市职改部门审批后,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