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金合作销售协议
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
按以下方式计算:
(二)甲方应在该基金成立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销售服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以确认乙方销售该基金的情况,乙方应在收到次日予
以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基金成立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费用。
乙方销售费用结算账户:
账户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办理基金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负责组织基金的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的销售和交易规则及其它规则、制度。
( 3)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
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代理销售有关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因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同一个基金产品。
5)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权
拒绝受理某一笔或某一段时间内的参与、退出或其他业务申请,但必须及
时向乙方及基金投资者说明理由。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 1)向乙方提供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
明书,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基金产品代理销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简况、投资策略、基金的特点等。
4)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代理销售费用。
5)对乙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乙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6)甲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根据基金合同 / 合
伙协议中的约定通过乙方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7)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8)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
和甲方提供的业务规则、资料等,制定业务流程,独立确定乙方的销售策
略、销售网点安排,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
3)对因甲方责任而给资产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足额取得代理销售费用。
5)在与甲方合作销售基金产品的同时,有权选择代理销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
6)对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 合伙协
议、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
履行代理销售人的职责。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销售交易业务的正常、高效进行,并负责经由乙方认购、参与、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的客户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监督。
3)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基金合同 / 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销售费用。
4)采取有效手段,确保按时、足额办理基金代理销售的资金交收。
5)对甲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甲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