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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有关问题
高 岩 刘宏宇 [关键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有关问题
高 岩 刘宏宇 [关键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贯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今年高检院公诉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基层院按上级院的要求,提起公诉的案件广泛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一般较注重定罪的准确性,而对量刑的准确性有所忽略。在实际中,量刑建议工作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下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浅谈基层院量刑建议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对量刑建议重要意义认识不够。长期以来在公诉工作中,公诉人形成对量刑建议权的错误认识,认为量刑建议对法官量刑行为影响不大,而且法官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有自由裁量权,量刑建议工作没有意义。
二、法检两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的认识不一致,导致量刑建议与判决结果大相径庭,影响公诉案件质量。
三、量刑建议的推行导致刑事公诉案件的社会矛盾前移,检察院和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的社会压力加大,也影响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目前公诉人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准确,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现阶段我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基层院表现的更为严重,量刑建议作为双刃剑,如果行使不当,不但不能起到准确指控犯罪的目的,也影响司法和执法公信力。这就要求公诉人着力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公诉人是量刑建议制度的执行者,对于案件是否有必要实行量刑建议要有准确的把握。因而要准确把握是否需量刑建议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幅度等。
五、与量刑建议相配套的制度尚不完备。我国尚未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交锋焦点往往集中于被告人犯罪在事实上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其次从法律适用上是否构成犯罪。只有在这两个问题上控辩双方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谈得上量刑建议。庭审中辨护人往往花更多的时间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上与公诉人纠缠,而不在被告人的量刑上下工夫。其层院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量刑建议的作用受到了限制。由于被告人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对量刑建议不能提出实质性的辩护和反驳意见,法官认为量刑建议只是检察院一面之词,从而影响了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六、个别法官对量刑建议权的认识不正确、不到位,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如何采纳,没有明确的理论性指导意见。量刑建议能否被采纳,现主要取决于法官的态度。个别法官认为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会有碍于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有碍于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因此对提出的量刑建议不认真对待。庭审中法官归纳焦点问题时常常注重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的辩论,而忽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及其分析意见,不把量刑建议作为法庭辩论的焦点。事实上,对一个被告人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判处多长刑期,应当是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