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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供水平安要求设计成环状管网或贯穿枝状管网,同时引入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环状管网和枝状管网应有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或采取贮水池或增设第二水源等。
3〕给水管道的布置,不阻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不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设备上方。如配电室,配电设备、仪器表
上方。
4〕给水管道不得穿越设备根底、风道、烟道、橱窗、壁橱、木装修等。
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不得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假设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以下措施:预留缸套管、采用可曲挠配件、上方留有足够沉降两等。
5〕给水管道可明设或暗设。暗设时,给水管道应敷设于吊顶、技术层、管沟和竖井内。卫生设备支管可敷设在墙内。暗装时应考虑管道及附件的安装、检修的可能性,如吊顶设活动检修口,竖井留检修门。
6〕给水管与其它管道共架或同沟敷设时,给水管道敷设在排水沟冷冻水
管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下面。
7〕给水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或构筑物墙壁时,应采用防水套管。穿越承重
墙或根底,应预留洞口并留足沉降量。
8〕~,坡向泄水处。
9〕有结露可能的地方,应采取防结露措施,如吊顶内,卫生间内和一些可能受水影响的设备上方等处。有可能冰冻的地方,应考虑防冻措施。
10)给水管道暗设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构造层内;
②干管和立管应敷设在吊顶、管井、管窿内,支管宜敷设在楼〔地〕面
的垫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
③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
④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宜采用塑料、金属与塑料复合
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
⑤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管材,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性
管材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
11)给水管道应防止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须穿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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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38 的要求设置防护阀门等措施。
12) 在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应防止受阳光直接照射,塑料给水管还应有
有效保护措施;在结冻地区应做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
图3-1 低区给水管道系统图
〔3〕热水给水系统
热水系统仅供7~16层客房卫生间,整个系统不分区;热水系统采用集中供热,水加热器在地下室,冷水经加热器加热后,以下行上给的供水方式送至个用水点。
集中供热局部热水采用下供上回的方式循环。其余局部所需热水由燃气热水器加热,不属于集中供热的范围。
图3-2 热水系统透视图
该建筑物使用的排水方式是伸顶通气的普通单立管排水系统,即排水立管向上延伸,穿出屋顶与大气连通。底层采用底层单设排水管道。
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合流排出室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地下一层的水泵房及消防井底设潜水泵抽升排水。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
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
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害处或穿越生产设备根底;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塑料排水立管应防止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防止时,应采取
保护措施;
塑料排水管应防止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防止,并导致管道外表受
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
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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