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商业规划基础
整理课件
目录CONTENTS
基本名词概念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整理课件
2
基本名词概念
公共交通概况(公交车)
整理课件
3
基本名词概念
商业单醒目的区域。
整理课件
18
基本名词概念
业态
针对特定消费者的特定需求,按照一定的战略目标,有选择地运用商品经营结构、店铺位置、店铺规模、店铺形态、价格政策、销售方式、销售服务等经营手段,提供销售和服务的类型化服务形态。
业态
品牌
餐饮
麦当劳、必胜客、秀玉红茶馆、斗牛士.....
零售
Jackjones、only、nike、adidas......
娱乐
影院、KTV、电玩城......
....
.......
整理课件
19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公共交通概况(公交车)
整理课件
20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建筑间距
一)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含 24 米)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 .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 倍;密度二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 倍;密度三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 倍,其中在国家级开发区和东西湖、汉南、江夏、蔡甸、黄陂、新洲建制镇规划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 倍;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2 .纵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 10 米,密度二区内不少于 12 米,密度三区内不少于 14 米;
3 .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建筑高度在 12 米以下的不少于 6 米,建筑高度在 12 米以上的不少于 8 米。
整理课件
21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二)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不含 24 米)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 .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其中 24 米以下部分间距按前项第 1 目计算, 24 米以上部分在密度一、二区按不少于所增加建筑高度的 倍进行递加计算,密度三区按不少于所增加建筑高度的 倍进行递加计算,不足 26 米时,按 26 米计算;其最大间距,密度一区内可以不超过 40 米,密度二区、密度三区内可以不超过 45 米;
2 .纵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纵墙面在南面时,不少于 20 米,其余情况下不少于 18 米;
3 .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 14 米,密度二区、密度三区内不少于 15 米;
4 . 点式建筑的间距,按建筑之间的南北向重叠面进行计算:无重叠面时最近点距离不少于 15 米;重叠面小于 12 米时,间距不少于 18 米;重叠面大于 12 米时,按本项第 1 目计算。
整理课件
22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三)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建筑与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的居筑之间的间距为:
1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建筑纵墙面与其南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的纵墙面之间间距按本款第(一)项第 1 目计算; 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的纵墙面之间间距按本款(二)项第 1 目计算;
2 .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建筑山墙面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20 米;与其南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18 米;与其东西两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14 米;
3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建筑纵墙面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18 米;与其南、东、西侧的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14 米;
4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建筑山墙面与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 14 米。
  密度一区、密度二区内临城市主、次干道,根据城市规划用地条件及城市空间景观要求布置的建筑与周边现有的永久性建筑之间间距按前款执行确有困难的其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少于应退间距的 50% 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整理课件
23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新建学校的教学用房、医院的医疗用房和其他特殊工程项目以及与其相邻的新建建筑物(含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建筑间距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外,还应在各自应退距离基础上加大 10%
整理课件
24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录入观点
商业建筑规范(基础)
沿城市规划道路新建建筑物,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等级、建筑物建设规模、使用性质等情况确定,但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