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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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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287865472 2017/7/20 文件大小:4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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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受理权限: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区和枣山、协兴园区分局。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
售和餐饮服务的;
(二)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
(三)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
(四)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
(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含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以下内容:
1、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2、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
3、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
4、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急速模式)访问本系统,网址为:(:8099/spEn/),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并在线打印《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5、申请人一寸照片2张
6、保障食品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清单
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8、食品经营者同时通过实体门店和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除上述1、2、3、4、5项提供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文字、图片。
9、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文字、图片。
10、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审查细则要求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1、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12、出具《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