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城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通知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13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城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通知意见.doc

上传人:大鱼文化 2022/8/13 文件大小:1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城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通知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城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 - 通知意见 -
为推动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加快城区功能转型,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根据《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列入中心城区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
城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 - 通知意见 -
为推动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加快城区功能转型,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根据《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列入中心城区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按照优化产业布局、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利用3-5年时间,向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市域其它工业园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支持政策
(一)搬迁补偿
1、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工业企业实施异地迁建的,给予搬迁成本补偿。搬迁成本包括土地补偿、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设备搬迁损失补偿、搬迁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测算。
2、市土地储备中心优先收购搬迁企业土地。企业原址土地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从土地出让金中补偿企业搬迁成本;未及时出让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土地收购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购资金无法补足搬迁成本的,差额部分由企业所在区、开发区补偿。

(二)鼓励新建
企业异地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行政性规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园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搬迁企业上一年缴纳的排污费,作为搬迁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三废”治理设施建设。
搬迁项目在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
(三)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2022-2022年,市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企业搬迁项目奖励,实行早搬早奖、快搬多奖、逐年递减的奖励办法。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工作流程
(一)编制计划。各区、开发区要编制“十二五”及年度企业搬迁计划,确定搬迁企业,报市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
(二)制定方案。列入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