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流程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
行政许可作业范围: 取得该资质许可的企业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业、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的各类燃气灶具、热水器、连接管、阀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安装作业;从事各类燃气燃烧器具的维修作业;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后,可以改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燃气管线及阀门等设施。
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二、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四、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
五、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一)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二)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三)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四)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五)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六、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七、配备4名以上取得本市职业鉴定机构核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
八、按照国家或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九、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依照有关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十、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十一、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有效期内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办理行政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书》;
二、企业注册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企业验资报告(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
四、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安装、维修委托书(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质量证明(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
五、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任职的证明文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文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直接从事燃气具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留存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复印件);
六、许可条件规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通讯工具,专用车辆清单(加盖申请人印章);
七、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制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和服务标准(加盖申请人印章);
八、企业的章程、安全管理、质量检验、保修、用户服务、档案管理等制度(加盖申请人印章)。
九、经营站点信息(所有的均需填表,加盖申请人印章);
办理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受理条件:
(县)市政市容委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缺项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
(县)市政市容委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二)不予受理条件:
;
(县)市政市容委职权范围的
行政许可工作文书
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受理证明书
通政容许可受( )字〔年〕第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和相关材料(共件)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和要求,依法予以受理。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
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补齐补正材料告知书
通政容许可补( )字〔年〕第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下列材料:
请按照要求补齐补正上述材料后,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年月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
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通政容许可受( )字〔年〕第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
1、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