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集团离职管理规定
XX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规范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内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集团离职管理规定
XX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规范公司离职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
内容:
员工辞职:
试用期内的一般员工辞职,须提前3天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辞职,须提前7天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的高层管理人员辞职,须提前15天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
转正后的一般员工辞职,须提前1个月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转正后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辞职,须提前2个月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转正后的高层管理人员辞职,须提前3个月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申请后,在24小时内,找欲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就离职面谈结果,找其直接上级主管沟通协调;
经过协调,若该员工同意留任,其主管也同意时,撤销其辞职申请;
若该员工不同意留任,但同意调岗,在征得接收单位主管同意后,作调岗处理;
若该员工坚决要走,不同意调岗时,在其工作移交完毕后,可以批准其离职;
离职时必须将工作移交清楚,方允许结算工资。
调离或辞退员工:
若部门主管认为某个属下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可以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将该员工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