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身反光标识
GA406-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2-12-20发布2003-03-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
本标准的附录A)平均值的120%,也不应小 于(5个点的逆反射系数)平均值的80%。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色品坐标应在表2规定的范围 内,对应颜色的色品图见图2。
表2车身反光标识材料颜色各角的色品坐标(A光源)
颜色
色品坐标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x
y
x
y
x
y
x
y
x
y
x
y
白色
).380
(
).283
红色
〕 n. F 。
规定的范围内,对应颜色的1 表3车身反[
颜色
①
x
y
白色
红色
:
方法
测试
,车
!光
示识:
材料
的色
图见
表3<
\
甫标
只材;
料颜
色各
角点
〔的色
V品
'标
•
色
,品W
6标
/
V
L②
书
0
y
4 0.
e y m
. CL
4x
④
(D 65光源)
射材料颜色色品图(A源) 瑟择反射,即用A光源照
射时,其反射光色品坐标x
品坐标和亮度因子应在表3
亮度因子Y (%)
最小
最大
35
15
,不应有明显的开裂、刻痕、凹陷、侵蚀、剥离、 粉化或变形,从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超过1mm的收缩或膨胀,也不应出现从底板边缘的脱 胶现象,逆反射系数值不应小于表1相应数值的60%,而且色品坐标仍在表2及表3规定 的范围内。
当自然暴露试验的结果与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的结果发生冲突时,以自然暴露试验的结 果为准。 ..
3逆反射材料颜色色品图(D企
光源)
□lA
,不应有变
色或被侵
%,
小于表1中相应数值的 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0N。
“
.10规定
得背
胶的
蚀的痕迹,逆反射系数值不应
90° (测试样板的窄边方向)
,:表面不应
出现软化
缘被溶解的痕迹,逆反
规定的范围边。
。不应小于表1相应
、皱纹、起泡、开裂或表面边
的8()%,色品坐标仍在表2及表3
,表面在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为6mm的圆形区域 以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他损坏。
,不应有裂缝,剥落,碎裂或翘曲的痕迹,逆反射 系数值不应小于表1相应数值的70%,色品坐标仍应在表2及表3规定的范围内。
,背胶的90° (测试样板的窄边方向)剥离强度不 应小于25N。
,不应出现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的痕迹。
,不应有水进入反射面。如目测观察没有发现或不 能肯定有水进入,。
5粘贴技术规范
、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 例不应大于2,,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450mm,也不应小 于 150mm。
:50mm、75mm、10mm,遇到某些类 型的车辆无法粘贴50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粘贴2条25mm宽的车身反光标识。
N 2、N 3类车,全挂车和半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能体现车辆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