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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执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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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执行.doc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22/8/17 文件大小:1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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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执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六章 税务稽查执行
本章重要论述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具体操作实务以及法律救济等内容。通过本章的学****有助于稽查人员理解和掌握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税务解决决定的送达和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及法律救济的合,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视为已送达给当事人,并将挂号件回执粘贴在送达回证上存查。

公示送达是指税务机关以张贴公示、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税务解决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措施。
应当注意的是,采用公示送达税务解决文书的,必须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2)采用本节所述的其她方式无法送达的。
采用公示送达的,自公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三)税务解决文书送达期限
执行部门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解决文书后,应在7日内送达给当事人,有特殊状况不能在期限内送达的,应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可合适延长。
(四)税务解决文书送达回证
根据《征管法实行细则》的规定,送达税务文书必须填制《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其她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因此,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稽查局送达税务稽查文书时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
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应注意:
1.“送达文书名称”栏,填写送达税务文书名称及文号。
2.“受送达人”一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全称;受送达人为个人的,填写姓名。
3.“送达地点”一栏,填写送达税务文书的具体地点。
4.“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亲笔签名、盖章;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其直接签名押印。
5.“收件日期”一栏,由受送达人填写收到税务文书的具体日期。
6.“代收人代收理由及签名或盖章”一栏,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由其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栏签名,并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由受送达人的代理人签收,也使用此栏。
7.“受送达人拒收理由和日期”一栏,受送达人或其她法定签收人回绝签收时,由送达人填写此栏。
8.“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一栏:浮现回绝签收状况时,由被邀请到场的有关人员在此栏签名或盖章。
9.“送达人签名或盖章”,由负责送达税务文书的税务人员亲笔签名或盖章。
表6-1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
年 月 日 时 分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
填发税务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三、税务解决决定的执行
税务解决决定文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必须按照税务解决决定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一)税务解决决定执行
税务解决决定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应没收的非法所得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同步,被执行人应按照税务解决决定的规定,将缴库凭证的复印件连同税务稽查调节账务记录复印件报送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应按照税务稽查取证的规定收集缴库凭证的复印件及调账凭证复印件,并归入案卷存档。
对税务稽查认定当事人多申报缴纳税款的,被执行人应按照税务解决决定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到税收征收部门办理退库手续,或将多缴的税款抵缴应纳税款,并将税款退库凭证的复印件或抵缴税款的复印件连同税务稽查调节账户记录复印件报送稽查执行部门。
(二)税务解决决定的强制执行
在解决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部门应及时理解当事人的执行状况,并督促当事人如期解缴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当事人逾期未执行解决决定的,执行部门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保证税务解决决定得以执行,维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严肃性。(强制执行的实行详见本章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对当事人逾期未执行解决决定的,也可先向当事人送达《限期缴纳税款告知书》,催缴无效的,再采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三)税收优先权
在对被执行人的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追缴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导致稽查欠税的,稽查执行部门要根据不同状况,依法采用多种执行措施,运用各项税收征收权力,完毕税务解决的执行工作,挽回国家损失。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稽查局作为税收执法部门,依法享有税款优先权。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