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拓展性素质加减分细则(试行)
一、加分项(总分不超过20分)
文艺竞赛、活动类
文艺演出:参加国家、市、校、院级主办举行的各种文艺演出(包括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者可分别加1分、、、(注:参加校内社团举办的演出不予加分)。
文艺竞赛: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上限
国家级
5
4
3
5
省市级
3
2
1
3
校级
1
2
院级
1
注:,按第1名为一等奖,第2、3、4名视为二等奖,第5、6、7、8名为三等奖。(以此类推,若有六名获奖者,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4、5、6名为三等奖。)
,按院级活动加分,可对照《学生手册》。
:如地科院的定向越野、计科院装机比赛、数统院统计方案大赛、外院演讲比赛等,按院级加分。
,每个队员按团体获奖等级的相应成绩减半加分。若获最佳辩手,则可再酌情加0-。
5、其余未明确的奖项按获奖证书上的盖章认定相应级别加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着,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文艺演出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分,同一次文艺演出参演不同节目取最高分。
体育竞赛类
学校或学院派出的参赛人员参与校外体育竞赛的获奖加分项: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加
国家级
5
4
3
1
省市级
3
2
1
校级
1
院级
注: ,社团推荐参与的不计入加分。
2. 若获奖颁发等级证书,则按等级证书加分(如冬季越野赛),其余按获奖名次加分。
校内体育竞赛的加分项:
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第二名加1分,,,,,。。
参与学院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第四、五、,。
参与校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参与院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同时担任校级及院级裁判,可累加。
注:1. 运动会多人参加的团体比赛获奖,如:院运动会20人往返上篮,往返接力,拔河比赛等活动。每个队员按获奖等级相应分数减半加分。
。
,按相应等级加分(见表格)。
,按比赛成绩对应考评细则予以加分。
社会工作类
,有任职的同学,参照学生手册加分项。党委宣传部的青春缙云网部长或干事可参考院学生会相应级别加分;每学年辅导员助理加1-(由班级考评小组讨论决定);,,;自律委员会主席、部长和院学生会主席、部长加分相同;社团、协会的会长与部长均不加分;所有职务加分中,不累计,取最高分。其余,未明确的组织职务,按所发聘书上的盖章认定加分,无聘书者不予加分。
“文明寝室”“学习寝室”,室长加1分。获校“文明寝室”、“学习寝室”,。获院“文明寝室”,。
、学院表彰的荣誉称号,如军训优秀学员、优秀通讯员、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实习生等,,,累计不超过2分。但上一学年考评获得的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个人等均不加分。
、三下乡、义务植树等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市级先进个人加1分,,;,。(同一类活动不累计加分,。)
,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学院“红帽子”服务队、“红粉笔”义务支教队的非学生会志愿者部的,,,不得累计加分。所有志愿者活动若为学生所在组织主办活动则不加分。
6、实习正副队长可参照《学生手册》中的社会工作第二项加分。
、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