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1 / 22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交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导读
事故责任的区分,是交通管理部门依通事故认定书》基本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该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凭据予以采信,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4 / 22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被告 a 肩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b 对本次事故无过错,不肩负责任。
原告 b 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伤残判断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宽慰金共计 7 万元,保险公
司在承保范围内肩负 4 万元的赔偿,不足的 3 万元部分,由被告 a
肩负 100% 的赔偿责任。
灵巧车与非灵巧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3 年 1 月 28 日 12 时, a 驾驶一辆轿车,与 b 驾驶的电自行
车相撞,以致 b 受伤,车辆也严重损坏。事后,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支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a 未依法获取灵巧车驾驶证,并且
驾驶灵巧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据此认
定 a 肩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b 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不肩负责任。
律师代理
b 的代理律师,经过检查收集到的相关凭据表示,被告 a 经过伪
造驾驶证件,在租借公司 c 租的事故车辆,因此该举事故中,租借公
司未尽谨慎的审查义务,以致被告 a 冒用他人的名义租借轿车, b 代理人认为,被告租借公司未尽谨慎的审查义务, 以致 a 冒用他人的名义租借轿车,在道路上逆向无证驾驶。 代理律师将租借公司与闯事人
作为共同被告一起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5 / 22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属于潜存危险性的交通工具,本应该由具
有专业驾驶技术的人员驾驶,本案的租借公司 c 没有进到审查义务,
在本次事故中存在必然的过错。 被告 a 捏造驾驶证件, 并且在交通道
路上逆向行驶, 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对本次事故肩负全部责
任。被告 a 和 c 对原告 b 肩负连带责任。
灵巧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4 年 6 月 14 日,李某驾驶出租车行驶到濮阳市濮上中路与中原路交织路口时, 醉酒忽然横穿马路的张某就地撞死。 交通管理部门交警支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查明的事实是张某因醉酒神志不清,当时是红灯的状况下,迅速横穿马路,张某在本次事故中承
担全责,李某无责。
法院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死者张某醉酒后闯红灯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肩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灵巧车驾驶员李某
正常行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 并采用了必要的措施, 仍未能防备事
故的发生,在事故中无责。因此交警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应予以采信。关于赔偿部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灵巧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肩负不高出 10% 的责任。因该事故的损失其实不是宋某故意造成的, 灵巧车一方并没有过错, 而黄
某作为非灵巧车一方负事故全责, 故对其所碰到的人身损害, 应自行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6 / 22
交通事故友通事故全责无责区分
肩负 90% ,宋某肩负 10% 的赔偿责任。因宋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 万元范围内肩负赔偿责任。 原告损失扣减
交强险赔偿后,按 10% 计算,由宋某及其公司肩负。
法条依照
《交通事故办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以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肩负全部责任 ;
(二)因两方也许两方以被骗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
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分别肩负主要责任、
相同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