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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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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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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业务指南
生育保险范围
参保女员工符合条件可享有:生育医疗费(含生育津贴、生育营养和围产保健补助)及计划生育手术费(含生育津贴)。
参保男员工符合条件可享有:一次性生育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女员工符合条件可享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发放对象
生育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局限性7个月早产
顺产
3个月
单位
难产和剖宫产

多胞胎生育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如下流产、引产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
1个月
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
2天
员工
取出宫内节育器
1天
“皮埋”术
3天
取“皮埋”
2天
单输卵管结扎
21天
3、围产保健补助及营养补助
凡符合享有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生育参保女员工,可享有生育营养补助与围产保健补助,详细定额补助原则为:营养补助900元、保健补助1000元。
参保女员工因病理原因或因计划生育需要流(引)产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持就医凭证、《生育保险联络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络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发生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原则结付,不享有围产保健补助和生育营养补助。
参保男员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有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参保男员工配偶生育时,参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且按规定持续正常缴费满10个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3、参保男员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未享有生育有关待遇。
(二)待遇原则
1、参保男员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未享有生育有关待遇,可享有生育一次性生育补助。
2、男员工配偶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除按规定享有一次性生育补助外,不享有生育营养补助、围产保健补助、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3、男员工配偶参与居民医疗保险并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付一次性生育补助,男员工不再反复享有一次性生育补助。
4、一次性生育补助原则如下:
生育类型
一次性生育补助原则
流产
200元
顺产
1200元
难产及剖宫产

领取失业保险金女员工生育保险待遇
(一)享有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女员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二)待遇原则
1、女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
2、女失业人员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除按规定享有一次性生育补助外,不享有生育营养补助、围产保健补助、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3、一次性生育补助原则如下:
生育类型
一次性生育补助原则
流产
400元
顺产
2400元
难产及剖宫产
4000元
业务流程
1、参保女员工在生育定点医院发生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时刷卡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至用人单位开具《职工婚育证明》或《职工节育手术证明》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及《职工婚育证明》(流感人口婚育证明)或《职工节育手术证明》)等材料至户籍地(非苏州市户籍至其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生育保险联络单》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