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级
文
件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修改状态:
A/O
生效时间:
编号:
Q/MY-W-HR 12-02
页码:
1/4
一、目的
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明远文化,明确岗位要求,同时促进新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对员工的转正作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和相关责任人。
三、新员工试用考核管理:
新员工试用考核将分为基本制度考核、岗位技能考核和岗位转正标准评估三部分来进行。其中基本制度和岗位技能考核为闭卷考试形式。
1、基本制度考核。包括公司政策、制度、流程的熟悉和“6S”管理理论等方面。由行政管理部从事先编写的ABC三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卷,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评阅;
2、岗位技能的考核由各用人部门组织,且负责编写及评阅;
3、岗位转正标准评估由用人部门根据员工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主要方式是通过《新员工绩效考核表》完成,表格的具体操作方式见附表。
4、三项考核的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都将取消员工的转正资格。三项考试均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的新员工予以转正,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的新员工将实行转正工资。
四、试用期转正程序
1、入职培训:由行政管理部安排时间组织新员工按照《新员工入职培训方案》进行培
训;
2、试用期工作计划制定: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与新员工沟通后合理安排试用期的工作计划、阶段目标并明确导师,指导新员工在车间和部门进行学习。
3、试用:严格按照试用期工作计划要求,保证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新员工试用期的监督考核;
4、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可根据自身表现和适应情况自行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递交直接上级主管;其上级主管根据试用期的表现,结合岗位要求,填写《新员工绩效考核表》,经部门主管审核完毕后统一交行政管理部签核。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以申请提前转正。
5、行政管理部签核后,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报送总经理批示,批示结果由行政管理部存档备忘。
五、导师制管理
对试用期员工实行试用期导师负责制。
1、导师确定原则:导师应该为该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或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品学兼优的同部门员工。
2、导师职责: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公司文化、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技能;根据新员工试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和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与指导;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六、试用期管理的权责
1、试用期限:按照公司规定,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不多于六个月,其中制品成型部注塑工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性岗位不得少于三个月。
2、权责界定:遵循谁任用谁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
3、行政管理部: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本规定;对于转正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用人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造成的试用员工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按期审核、汇总转正资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行政管理部工作原因而造成的拖延新员工转正的情况,责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