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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鹅保护轻刑化样本.doc

上传人:迎春文档 2022/8/24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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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白天鹅保护轻刑化样本
张羽 王尉 三门峡地区黄河湿地白天鹅保护的检察实践,作为一个缩影反射着十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更体现着司法对于社会的反哺力

“从我十七八岁那年第一次救起一只天鹅开生动物的意识。但是现在刑法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步轻刑化,能不定罪的尽量不定罪,不滥用刑事责任。但现在在一个常规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动物环保意识,它是一个综合问题,是一个教育为主的问题,如果刑罚过重,十几年的徒刑,这就忽视了另一面,就是人权保护与动物权利哪个重要?
对此王峰的看法是:“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工作,必须抛弃传统的,仅仅依靠刑罚来遏止犯罪的单一做法,必须在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结合具体个案,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务实的措施。”
“我们现在更多的是灵活运用不起诉制度。”司玉新提及了一个轻刑化处理的样本。
2010年3月23日,刘某、郎某和另外3人前往三门峡天鹅湖风景区游玩,路经209国道涧河桥东200米处,见有白天鹅在觅食,就用石块、木棍追打白天鹅,致使一只白天鹅右腿受伤后被捕获。刘某脱下身上所穿衣服将白天鹅裹起来,与郎某一起逃离。
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对刘某的行为作出了起诉。但鉴于郎某仅参与追赶,未直接造成白天鹅受伤,且被猎捕的白天鹅经救护现已康复,湖滨区检察院决定对郎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根据该案特点要求郎某:一是在市人民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站从事义务劳动;二是在动物园或天鹅湖景区向游客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时间为三个月。

延伸到整个生态资源
在河南省孟津县检察院检察长谢晓阳看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间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是个薄弱的环节,或者说是不是特别被重视的一个环节。”
事实上,野生动物的保护不能简单归结为对单一物种的保护,更多的是需要延伸对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野生动物生存是依赖于一种稳定的生态环境的,所以保护是全方位的。”黄河湿地管理处处长张斌强介绍说。
从实践的角度看,检察机关在野生动物保护中所扮演的角色包含了纵向的辐射作用和横向的联合机制。
因此,查办环境领域的贪渎犯罪也成为野生动物保护中的重要环节。“所以我们提出了‘跳出白天鹅保护白天鹅’的保护思路,将保护对象由白天鹅延伸到整个生态资源,不仅严厉打击盗猎、毒杀白天鹅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严厉查处破坏湿地、林地以及猎杀、贩卖、运输其他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2008年以来,该院依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7件13人,其中玩忽职守2件6人,滥用职权5件7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与此同时,三门峡市检察院以简报的形式转发陕县检察院的做法。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也向全社会发出了《保护白天鹅等野生动物的通告》,实现了向整个三门峡库区不同部门的辐射。
与三门峡一衣带水的孟津县同样拥有大片的黄河湿地,孟津县检察院则设立了检察职能联动机制,即检察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对接,由主管副检察长直接负责,全体科室跟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配合。
“破坏湿地比滥捕更恶劣,会把整个区域生态破坏掉。”说到这儿,谢晓阳给记者讲了一起正在办理的案件。元旦前夕《洛阳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一条关于黄河湿地保护区因不法人员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