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持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深入有序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根据省、市对环境卫生创建和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标准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园区对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对专职保洁员的分级督查、考核、月报制度。
(一)爱卫办
,负责镇区和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居委会)组织开展一次明查,不定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采取城管、水利等部门联合督查、社区与社区互查互评,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结果、打分、排名情况于每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和市城乡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关于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苏村办发〔2013〕2号)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收集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
每月组织自查,并对保洁员进行督查考核,自查考核结果于每月25日前报园区爱卫办,同时做好相关台账。每月上报情况将作为对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先进社区
、暗访及各社区上报检查结果,得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有创新举措,受到上级部门表扬的社区,另外奖励2万元;园区被上级部门考核获评先进镇或一等奖的,再给予2万元/社区奖励。上述经费用于奖励社区(居委会)干部和优秀保洁员。
、暗访考核结果作为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市场化运作绩效奖
对2015年新实施市场化运作社区,综合各级明查、暗访结果,得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按户籍人口12元/人,最高不超过6万/村(社区)的标准进行补助;被评为二等奖的,按户籍人口10元/人,最高不超过5万/村(社区)的标准进行补助;被评为三等奖的,按户籍人口8元/人,最高不超过4万/村(社区)的标准进行补助。
、群众反响大,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不予补助。
(三)环卫设施配套补助经费
:对服务于社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清运体系新购置的垃圾清运车辆,按采购价的40%、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垃圾收集房管护经费全年按200元/座给予补助;新购置的垃圾桶按采购价的30%给予补助,未配备或配备不足、管理不到位,出现暴露垃圾的取消补助资格。
(四)保洁队伍配备补助经费:按户籍人口20元/人进行补助(市级、园区各10元/人),其中:获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一等奖的社区,全额享受奖补经费;获二等奖的,享受应奖补经费的90%;获三等奖的,享受应奖补经费的80%。专职保洁员配备比例低于户籍人口3‰配备标准的,同比例扣除补助经费。
(五)贡献奖:对工作力度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成效较好,代表张家港市接受苏州市级以上明查和暗访,并以高分通过受到上级肯定表扬的社区,给予一定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社区(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
(二)加大监督考核。各社区(居委会)结合年初的环境卫生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环卫长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爱卫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年终综合考评,检查考核结果及时反馈通报。
(三)完善奖励机制。各社区(居委会)年终考评结果列入社区千分考核,与园区下发的以奖代补经费直接挂钩。对环卫设施(投入)管护、专职保洁员配备、长效管理成效等综合评分,以奖代补经费对应考核分值。通过市级以上考核验收的,各类奖励标准及金额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对影响上级部门考核导致园区扣分或影响评先的社区,取消各类奖补资格;对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社区同时取消条线创先评优资格。
(四)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考核,加强监督,确保奖励经费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附件:、居委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组织管理(15分)
1
领导重视,组织网络健全,有专门的管理人员,长效管理资金落实到位,台帐资料齐全,村庄环境整治长效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