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企业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任职权范围内进行公事活动、履行职权的重要标记。为规范企业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增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拟订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程序。
公章保留人的详细职责以下:
1、负责公章的保留和使用;
2、做好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第二条保留人不得私下自用、外借、仿造、丢掉印章,未经总经理赞同不
得将印章交接给别人。
第三条用印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对盖印资料共同对外担当责任。
五、公章的保留
第一条公章在不使用时期,公章保留人需将公章保留在保险柜、带锁的文件橱中,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不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保留人担当。
第二条公章在使用时期,公章保留人一定保证公章在保留人的控制范围之
内。
第三条用完公章须立刻将公章收好。
第四条未经允许,非公章保留人使用公章盖印行为与公章保留人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章若有不慎丢掉,保留人应实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安机关公章存案部门报失。
六、处罚规则
第一条公章保留人或用印人没有依据用印程序进行盖印,但未对企业造成不利结果的,赐予记小过处罚;造成不利结果的,赐予记大过处罚。有关审查领导亦赐予同样处罚。
第二条用印人申请原因与事实不符、盖印资料故弄玄虚,但对企业实质造
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较稍微的,赐予记大过处罚;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结果的,
予以解雇处罚。负责审查的部门经理赐予记小过处罚,若部门经理存在主观成心
听任或共同作弊情节的,赐予记大过处罚,对企业造成严重结果的,予以解雇处
分。
第三条在特别规性事项的用印审查中,总经办主任审查把关不严,盖印材
料显然存在法律风险或条款设置显然不妥(对我方严重不利),但对企业实质造
成的影响或经济损失较稍微的,赐予记小过处罚;造成严重不利结果的,赐予记
大过处罚。
第四条保留人无正当原因不予盖印,并给企业业务造成必定影响的,赐予记小过处罚;造成较大影响的,赐予记大过处罚。
第五条保留人对空白资料进行盖印的,赐予记大过处罚;供给此空白资料
的用印人及有关审查领导亦赐予同样处罚。由此对企业造成严重结果的,对用印人和保留人予以解雇处罚。
第六条保留人或用印人私自将公章带出企业的,赐予记大过处罚;由此对企业造成不利结果的,予以解雇处罚。
第七条保留人保留不妥丢掉公章的,赐予记大过处罚;私下自用、外借的,予以解雇处罚。
第八条总经办主任对公章和公章保留人负有管理上的领导责任,对公章的保留、使用、登记、审查等状况有监察和按期检查的职责,对公章保留人的违规
操作和违纪行为有提出责备、遏止、检举、办理的职责,如总经办主任管理不善,未能尽责尽责的,赐予记小过处罚;总经办主任疏于管理,以致公章保留人多次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公章管理存在重要安全隐患而未能获得有效改良的,赐予记大过处罚。
第九条任何职工凡有仿造、冒用公章行为的,均予以解雇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条其余违犯本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