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重庆大学广西函应关系见表—3。
四、设计成果要求:
(一)投标函投标文件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
(三)技术标投标文件
五、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商务标投标文件的成绩占总成绩的 70%,技术标投标文件的成绩占总成
绩 的 30%, 其 中 : 设 计 成 果 占 相 应 部 分 成 绩 的 60%, 答 辩 占 相 应 部 分 成 绩
的 40%。没有参加毕业答辩的学员,没有毕业设计总成绩。
六、进度安排
毕 业 设 计 总 进 度 安 排 为 21 周 , 请 各 位 学 员 根 据 各 自 实 际 情 况 及 成 果 提
交时间要求自行统筹安排。
七、对学生的要求:
(一)每位学员根据自己的学号完成对应的毕业设计题目;
(二)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不能互相抄袭。有相互抄袭者,一经发现,任
何一方的成绩均无条件的按零分记入,并推迟一年毕业;
(三)每位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和参加毕业答辩,否则成
绩按零分记入,并推迟一年毕业;
(四)如不按照毕业设计具体要求者,成绩则酌情扣分直至按零分记入。
八、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学员进行指导;
(二)针对大部分学员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指导和答疑;
(三)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的具体辅导;
( 四 ) 认 真 组 织 学 员 进 行 毕 业 答 辩 , 并 按 照 学 员 毕 业 设 计 成 果 质 量 和 答
辩情况给予学员公正的成绩评定。
九、其它
( 一 ) 提 交 毕 业 设 计 成 果 时 间 : 毕 业 设 计 成 果 提 交 时 间 另 详 见 《 毕 业 设
计任务布置安排表》。
(二)毕业答辩集中进行,具体另详见《毕业设计任务布置安排表》。
( 三 ) 指 导 教 师 : 指 导 老 师 及 联 系 电 话 详 见 《 毕 业 设 计 任 务 布 置 安 排
表》。
十、主要设计依据和参考文献(一)建筑工程施工图(建施 1~建施 20,结施 1~结施 19);
( 二 ) 2005 年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筑 工 程 消 耗 量 定 额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消 耗 量 定 额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三)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1 年第五期;
(四)《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
(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七)《98ZJ 中南建筑配件图集》、《05ZJ 中南建筑图集》;
(八)招标文件。
十一、附件
(一)拟建住宅楼工程场地类型(图—1)
(二)表—2
(三)表—3
(四)招标文件
(五)施工图纸附件(一):
拟建住宅楼工程场地类型(图—1):附件(二): 表—2
学号
16 号 32 号 48 号 64 号 80 号 96 号
496 号 352 号 368 号 384 号 400 号 416 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