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外贸公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办理条件: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外贸公司。
按规定应该携带和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申报表:
1、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办理条件: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外贸公司。
按规定应该携带和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申报表:
1、《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
公章);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二)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对应配套凭据:
1、《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应配套供给以
下凭据:
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
用)(原件);
外贸公司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天内,向退税机关
供给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但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外贸公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一定供给出口收汇核销单:
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未在规按限期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平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正确状况的;
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有偷税、躲避追缴欠税、欺骗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纪行为记录的;
有违反税收法律、法例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余
行为的。
外贸公司签章的出口发票(复印件加盖外贸公司公章);
有代理出口业务的,供给代理出口货人证明(原件)和
对应配套的受托外贸公司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其余规定的资料,如:
★保税区贸易型公司除(1)、(2)不供给外,还需供给加盖海关相关实质离境证明章的离境存案清单、外汇收入凭据以及区外供货公司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经过国际招标国内外贸易公司中标的机电产品,应供给以下凭据资料:
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原件);
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余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原件);
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余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外贸公司公章);
中标人依据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复印件加盖外贸公司公章);
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一般发票或外销发票(复印件加盖外贸公司章);
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复印件加盖外贸公司章)。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应配套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