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镀锌钢绞线技术标准
工艺质量
本技术条件和图纸所包含的材料的工艺和精加工应符合国内最先进的制造和装配实
践。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
3) 不应因为文件中的一些修改而变更合同的价格。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
况下着手进行工作 , 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 文件的批准应不会减
轻卖方对满足技术的要求或在其文件中进行修改而承担的责任。
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可对修改内容加以批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
头或其它清楚的形式指出经过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地方当 写上方的名称、 标题、卖
方的负责工程师签名 , 准备的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的编号 , 图纸和文件应统一使用 297mm
× 420mm (A3) 或 210mm × 297mm (A4) 图幅。
检查
(1) 工厂检验
1) 卖方应在工厂检验开始前一个月用信件或电传通知买方 , 买方将派出工程师到生
产厂家为货物实验作见证。
2) 买方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地方 , 签约者应向代表提供充
足的方便 , 以使其不受限制地检查卖方所必须进行的实验。
3) 在设备制造过程的开始以及各个阶段之前 , 卖方应随时向买方进行报告以便安排
检验。
4) 除非在买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 , 则不应从制造厂家发出未经满意的检查和实验
的货物 , 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在圆满地完成在本规范书中所规定的全部实验之后 , 才能
发运这些货物。
5) 设备运装之前 , 应向买方提交六份试验报告证明的副本。
(2) 到达合同交货地的检验
当货物运到指定合同交货地后,买方和卖方在目的地按提货单对所收到的货包的数量
进行核对 , 检验由于装运和卸货时货包的外伤情况。
按检查结果 , 若货品的数量和外观情况与合同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