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快进度的保证措施
降低成本措施
降低工程成本是现场施工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工程成本是
否得以控制,事关减少无用消耗、提高有效投入的能力,取得工程及
社会的综合效益的目标。项目经理的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项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劳动管理,预防和减少用工纠纷,切实维护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科学规范实施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努力消除用工纠纷,切实解决好民
工工资发放问题,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由企业法人负责的劳务用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项目
劳务用工的具体管理工作,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
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劳务用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有效
开展工作,发生劳务(劳动)争议和纠纷后应及时妥善解决,避免民
工聚众闹事。
三、项目部专人负责对项目资金、用工等实施有效监管。
四、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公示栏,将项目部发放人工费情况和
监督电话予以公示。五、项目部在支付工程款时,采取预留保证金的办法,以应对突
发事件。
六、本组长负责安排本班组工作,依据企业和项目部规定对本班
组工人进行考勤考核,编制工资发放表册并报项目部审核。
七、工资发放前,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
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
工资。
八、民工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公
司派专人到项目部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九、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关系工资收入的奖罚事项,
必须在劳动用工合同中明确。
十、项目部对施工班组或民工在施工中存在质差或安全处罚的,
必须依据企业规定、用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等执行,且必须经当事人
签字确认。未经确认,不得随意处罚;实施严重处罚的应由公司作出。
十一、严禁随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严禁在工资发放和领取中
弄虚作假,严禁采取闹事、破坏偷盗国家、集体、他人财物等违法手
段索要工资。
施工协调组织措施
一、在项目经理部下设协调副经理挂帅,积极主动的与业主共同
处理好与当地各级政府间、与村镇居民间的关系,具体手段如下:
1、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联系,充分依靠当
地政府来解决施工中的困难;
2、积极、热情的帮助附近居民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
3、与当地党组织建立长期的组织联系,定时定期的交流思想树
立正气;
4、教育全体参战职工,遵纪守法,保护当地的利益,尊重当地
的风俗习惯;5、将地当居民的合法利益放到一个主要位置,优先处理;
6、配合甲方做当地协调工作;
7、在当地材料合格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当地资源,为沿线村民
提供劳动生产条件。
二、本工程弃土场与施工地段线路长,其间通过村落与沿线各单
位,为保证工程顺利进展,必须与周边单位及村民加强协调工作,共
建文明工地,为此制定了如下组织措施:
1、成立文明施工协调员,负责定期与周边单位、村民进行联系
了解他们对本工程的意见、建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