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高中教职工校服管理规定
山青高中教职工校服管理规定
教职工统一着装不仅有利于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对培养团队精神、规范行为举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为此,1
高中教职工校服管理规定
山青高中教职工校服管理规定
教职工统一着装不仅有利于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对培养团队精神、规范行为举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为此,学校特制定如下校服管理规定:
一、着装场合
升旗仪式,家长会,对外公开课,招生宣传,外出听课,外出参观、考察和学习等场合要统一穿校服。
二、着装要求
穿着整套校服,佩戴好领带、领巾,上衣要扣好钮扣。穿深色皮鞋。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
由于季节、天气原因校服换穿按学校统一要求操作。
女教师领巾佩戴方式见附件。
三、爱护要求
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和叠放习惯。要妥善保管好校服。
本规定自2015年5月4日起执行。
附:女教师领巾佩戴方式
篇2:初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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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草初中教职工代表大会成员产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学校校长室的领导下,充分行职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依法治会,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共商学校发展大计,明确学校发展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条件、比例、名额分配,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及堰草初中的正式职工。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学、实习等专业技术工作、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办事公道,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在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各位代表应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
(二)代表构成比例
1、职工代表:根据有关规定,我校职工代表的比例确定为全校职工的三分之一,其中教学一线的代表要达到50%以上,行政中层以上干部占代表比例的50%以下,女职工代表要和女职工占全体职工的比例相适应。
2、会员代表:根据全总《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我校现有会员72人,代表比例为25%,产生会员代表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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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产生办法
1、代表原则应由教职工和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各教研组的实际,也可以采取选举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学校领导代表共10名,由班子会选举产生,不占各教研组的代表名额,语文组2名,数学组2名,英语组2名,理化组2名,政史地生后勤1名,音体美信组1名。
3、代表候选人经群众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后报校工会同意后,参加选举人员不少于本教研组人员的2/3。
4、选举结束后,各教研组将代表名单,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校工会后,正式公布代表名单。
篇3: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堰草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考核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职工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全面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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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避免繁琐。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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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两大部分。
(一)突出贡献奖励及临时性工作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
(二)考核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5%)
考核分五大项,基本分为100分。第一项为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项为师德,基本分20分。第三项为出勤,基本分10分。第四项为工作量,基本分30分。第五项为工作效能,基本分40分(其中教学效果30分,教学"五认真"及管理工作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