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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律师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广东省律师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律师效劳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
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开展,根据?国家计委、
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效劳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费[19广东律师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广东省律师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律师效劳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
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开展,根据?国家计委、
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效劳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效劳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效劳收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效劳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
事务所或分所及委托人。
第三条律师效劳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
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效劳报酬。
律师效劳费属中介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效劳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四条律师效劳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老实信用及公
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那么。
不得包揽诉讼或以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委托人提供回扣或向中介入支付介绍费。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确定律师效劳费的具体标准时,应考
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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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律师效劳费的具体定价形式分为计时收费、计件
收费和协商收费三种形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七条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效劳消耗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效劳费的计价方式。
计时收费适用于全部法律效劳活动。
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计时收费的计算规那么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司法厅核准后执行。‘
第八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项为根本单位,按规
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效劳费的计价方式。
计件收费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诉讼、仲裁及案件执行法律事务。
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案件,应委托人的要求,可以采取风险收费的计价方式。风险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根底费用,其余效劳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效劳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到达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取风险收费的计价方式,双方约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诉讼或申请执行总额的30%。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可以收取局部履约保证金,在委托事项办结后,依照约定与委托人结算。采取风险收费方式,律师事务所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