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培植壮大财源理顺财政体制问题的政策措施
张静一、前言
财政收入是一个地方经济综合实力的体现,加强稳定财源建设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培植支柱财源,增加税源,促进财政培植壮大财源理顺财政体制问题的政策措施
张静一、前言
财政收入是一个地方经济综合实力的体现,加强稳定财源建设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大力培植支柱财源,增加税源,促进财政增收,对于从根本上扭转财政困难局面,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人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现状,对稳定财源培植,理顺财政体制问题,提出几点措施建议。
二、财源现状及问题
1、财源建设方面,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税收收入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二是税源基础不稳固。三是税源大户数量较少。四是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五是三产形成的税收比重偏低。
2、财政体制方面,存在着分享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两税”上缴越多,税收返还比重越小。现行分税制体制规定,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以1993年为基数,以后年度“两税”每增长1%,%。财源建设的成果反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直接影响了地方财力的有效增长。二是分享税种越多,削弱地方收入越大。实行分税制后,增值税作为共享税种,形成地方收入仅占25%。所得税和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发展速度较快。由于上级财政分享绝大部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极不相称,也是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偏低、三产形成的税收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地方发展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3、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着机制不合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乡级。一是征管体制与收入级次的矛盾。国、地税征收部门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基层征收分局,乡镇财政则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加上国、地税分局的征管地域范围不尽相同,条块管理不够协调,调剂乡镇之间税收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税收任务与依率计征的矛盾。国、地税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后,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往往与地方政府依据税源编制的收入预算不一致,一旦完成税收任务,即使有税源也不积极组织征收,造成收入预算不能完全执行到位。三是征收主体与考核主体的矛盾。上级考核财政收入的主体是下级政府,而不是税务机关,因征收主体与考核主体不一致,基层征收部门没有任务压力。
二、政策措施
1、尽快完善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地方发展财源的积极性
实行分税制以后的财源建设,虽然具有了一定规模,但由于分享税种增多、上级集中财力过多,地方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为调动地方发展财源的积极性,应尽快对现行财政体制加以完善,形成有利于地方发展财源的体制。
(1)完善财政体制,要与地方事权对称
实行分税制之初,重点是确定收入的划分问题,支出划分范围和内容仍按老体制执行,未考虑支出所必需的基本财力需要。在完善财政体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一问题,特别是对乡镇和经济欠发达县,要从财政体制和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当前情况下,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今后则通过税源发展逐步提高自身的财政保障能力。
(2)完善财政体制,要相应减少分享税种
2002年所得税、营业税体制改革后,上级财政分成比例较大,县乡财